东滩煤矿新班子上任以来,先后两次部署开展全矿井上下“地毯式”安全大检查,对于现场存在的静态隐患和动态隐患进行铁腕整治。各条线路检查情况再由安监处组织进行抽检复查,对于走马观花、流于形式、做表面文章、水过地皮湿的检查人员一律给予通报处罚。
安全对于煤矿来说,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基础,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。能源集团鲜明提出了“安全优先于生产、安全优先于效益、安全优先于发展”的安全工作定位,并从7月底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,着力破解安全发展新难题、新挑战。
一个高效的企业一定具有坚定的执行力。尤其对于我们煤矿企业,时刻受到水、火、瓦斯、煤尘、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,如果不依法管安、铁腕抓安,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安全事故,给企业和职工家庭造成巨大危害。能源集团将每年的“10.20”设立为安全警示教育日,就是让血的教训警示大家,时刻牢记“隐患就是事故、防治胜于救灾、生命安全至上”。
毋庸置疑,大多数煤矿当前还处于安全生产的依赖期,部分员工“我要安全”的意识依然淡薄,安全周期稍长,就开始产生麻痹思想,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的能力开始下降,对于上级的命令、要求和规章制度开始搞“变通”、搞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,其安全执行力就会逐步弱化。因此,强调员工安全执行力,仅靠说教和号召是不行的,必须有检查,有落实、有考核。
从心理学上讲,人都有惰性心理。一个人惰性心理表现在行为上,办事不行动、慢行动,久拖不办或者找借口一拖再拖,即使勉强干了也总是半途而废,不能坚持到底。要使惰性变为勤快,就要教育培养,就要检查奖惩。在安全生产中,要克服“三乎三惯”行为,必须解决人的惰性心理,同样离不开教育培养和检查奖惩。这是无数经验之所示,也是众多教训之所诲。
在我们煤矿企业中,开展“四不两直”的动态检查已成为常态,要确保各类检查有成效,必须克服检查人员的惰性心理,真查、真改、真落实。古人讲:“检,犹察也”。察就是要细看,就是要详审。《新书•道术》言:“纤维皆审谓之察。”可见,检要看细。而察,就是查究、就是查核。一句话,检查就是明察秋毫,顶真办事。唯有执行下去,安全执行力才能切实体现,继而日渐增强。
提升安全执行力,关键要真检查。时下,依然有个别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不是认真查隐患,找问题,想办法,而是蜻蜓点水、走马观花,拣“芝麻”,丢“西瓜”,使现场问题长期存在,得不到解决;还有个别安全管理者现场检查只是为了混指标,发现问题不仅不管不问不制止,而且还纵容包庇违章,走关系、拖人情替违章人员开脱责任;还有的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虽然管了、问了,但标准不高,工作要求不严不细,既不追求过程的受控,也不管结果的质量,对安全检查工作的认识还依然停留表面上,导致干部看惯了、职工干惯了、养成习惯了。因此,只有不走过场的检查,才能使安全指示、命令落到实处,安全措施、规章制度得以贯彻,安全执行力得到增强。
提升安全执行力,重要的是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问题,弥补不足,纠正错误。“执法以检下”的过程,在客观上也是检查自己思维与决策的现实性及科学性的过程。实践最能证明一切。通过检查,发现我们的制度、规程、措施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,使制度、规程、措施更能符合现场实际,更加具有可操作性,提高决策的准确度。这是检查一石两鸟之用。
提升安全执行力,不是个理论问题,而是个实践问题。许多问题只要一检一查,就犹如白日一照,浮云自开,就能了解到现场的真实情况,就能快速解决现场存在的隐患,就能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。煤矿是高危行业,正因如此,我们更应把检和查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,以“三铁”的精神用好这一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手段,使安全工作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